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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的意见

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的意见

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的意见

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的意见

云政发[2013]98

 

各州、市人民政府,省直各委、办、厅、局:

为巩固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,全面提高我省蔗糖产业质量和效益,促进地方经济发展、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就推进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:

 

一、全面振兴蔗糖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

(一)蔗糖产业在我省居于重要地位

我省是全国第二大产糖省和国家重要的糖料基地。全省16个州、市中有11个产糖,约128万多农户、600多万农民种植甘蔗,多为沿边少数民族地区。历届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蔗糖产业发展,特别是“十一五”以来,通过进一步调整蔗糖产业布局,整合加工企业,改造中低产蔗园,取得显著成就。2012年,全省食糖产量201.37万吨,蔗糖产业工农业综合产值由2005年的66.6亿元增加到212.8亿元,制糖工业实现利税由8.9亿元增加到20.2亿元,蔗糖产业已成为我省仅次于烟草的第二大特色农产品加工业,成为边疆地区农民增收、地方财政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。

 

(二)存在困难和问题急需解决

当前,我省蔗糖产业发展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困难和问题:面积减少,产量下降;制糖企业普遍原料不足,生产经营困难;产业集中度差,产业链短,综合利用率低;中低产蔗田(地)比重大,品种老化严重、病虫害多、单产较低;价格联动机制不完善,企业和农户共赢利益格局没有形成;物流体系建设滞后,尚无中央或省级食糖储备糖库调剂余缺;全省综合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,政策扶持力度偏弱;个别地方认识不到位,发展的主动性不高。这些困难和问题,严重制约了蔗糖产业的健康发展。

 

(三)全面振兴蔗糖产业势在必行

经过多年培育,我省蔗糖产业体系已基本形成,布局较为合理,发展基础扎实。全省适宜种植区广,尚有相当部分热区土地资源可改造利用。全国食糖供不应求,供需缺口呈加大趋势。只要抓住机遇,转变发展方式,蔗糖产业发展具有良好前景。各地、各部门要把加快蔗糖产业发展,作为加快我省边疆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,作为推进我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,作为保证国家食糖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,作为维护边疆和谐稳定和贯彻落实我国“睦邻、安邦、富邻”的周边外交方针的重要举措,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全面振兴蔗糖产业。

 

二、指导思想、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

(一)指导思想

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按照“区域化布局、规模化种植、共享化发展、综合化利用、体系化服务”的理念,以“建设示范基地、培育龙头企业、改善蔗区设施、提升种植单产、扩大机械运送、延伸产业链条、完善物流服务、加强专业协作”为主要抓手,创新“财政投入、以工哺农、利益联动、食糖储备”4大机制,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、政策扶持,推进实施云南蔗糖产业振兴3年行动计划,力争到2015年,蔗糖产业工农业总产值较2012年翻一番,将蔗糖产业打造成为我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示范产业和引导产业。

 

(二)主要原则

—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原则。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。不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。

——坚持发挥比较优势原则。原料布局向最适宜区集中,蔗糖加工向集团化龙头企业集中。

——坚持兼顾各方利益原则。完善糖蔗价格联动机制,正确处理蔗农、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。

——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原则。加大加工环节对种植环节扶持力度,构建企业帮扶蔗农服务体系。

——兼顾生态效益原则。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,注重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。

 

(三)发展目标

到2015年

——原料生产迈上新台阶。新品种推广面积不断扩大,蔗区耕作机械化程度不断提升,形成一批集中连片,规模上万亩的现代种植园;平均单产5吨/亩以上,含糖分15%以上,出糖率13%以上,总种植面积超过600万亩,产甘蔗3000万吨以上。

——蔗糖加工跨上新水平。产业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,产业链进一步延长,达到年产蔗糖300万吨、蔗渣浆纸15万吨、酒精20万吨以上,实现制糖工业产值180亿元以上、蔗糖产业附加产品产值50亿元以上、工农业总产值400亿元以上。

——集约经营实现新突破。国家级、省级糖料基地县建设取得明显进展,产业集团化、多元化、社会化水平不断提升,培育形成一批加工水平高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,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。

 

三、实施8大发展行动

(一)示范基地建设行动

坚持“突出重点、连片发展、主攻单产、标准化建设”的要求,重点打造临沧、德宏、普洱、文山片区,集中连片发展,建设一批高水平甘蔗基地。筛选一批集中连片、规模上万亩的现代种植园,启动建设专业合作组织、高产稳产蔗田建设试点示范区。到2015年,集中建设年植蔗10万亩以上,甘蔗产量40万吨以上的25个国家级糖料基地县和9个省级糖料基地县,优质糖料基地生产能力占全省甘蔗生产能力的80%以上。

 

(二)龙头企业培育行动

推进制糖行业整合,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省内外大企业、大集团与现有制糖企业通过兼并、股权转让、重组、上下游合作等方式实行强强联合。依托现有制糖年产10万吨以上企业,集中全省优势资源,支持组建大型企业集团,打造一批加工水平高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,积极延伸产业链,带动全省蔗糖产业加快发展。力争到2015年,全省培育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国家级制糖龙头企业2户,培育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省级龙头企业6-8户,培育上市企业1-2户。

 

(三)基础设施优化行动

抓好蔗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,多途径开辟蔗区水源,多方式建设输水配套设施,全面提高蔗区水利化程度。以解决旱地蔗区干旱和用水问题为重点,深入推进中低产蔗园改造,大力加强蔗区坡改梯、五小水利、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,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,大力发展水浇地甘蔗。到2015年,建设100万亩吨糖田,改造中低产蔗园200万亩,高产稳产蔗园达到300万亩以上。

 

(四)提高单产科技行动

加快培育、引进和推广高产高糖新品种,提纯复壮现有优势品种,每年育成和引进甘蔗新品种5-8个,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新品种选育基地及种植示范基地。推广温水脱毒健康幼苗技术、复合肥使用技术、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、间套种增效技术、科技物质技术、循环经济技术、信息管理技术等综合配套科技措施,提高单产和糖分。加大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甘蔗抗旱育种技术体系的应用推广力度,加大力度做好病虫害专业化防治、水肥一体化等示范推广。到2015年,力争高产高糖两种覆盖率达到90%以上,新品种推广面积达到30%以上,甘蔗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基本完善。

 

(五)机械生产提升运动

大力推广机械化深耕深松技术和机械化收获技术,提升甘蔗生产机械化水平。鼓励和扶持糖料甘蔗收获机械研发、实验及示范推广,支持研发单位技术引进、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。在甘蔗生产重点县建立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。加快甘蔗种植、收割等机械生产进程,积极扶持和培育机械化专业合作社,以重点建设片区为主,启动建设一批甘蔗生产机械化示范点。到2015年,力争全省1/3以上的蔗区耕地实现甘蔗生产机械化或半机械化。

 

(六)产业链条延伸行动

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,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,进一步调整优化产品结构,延伸产业链条,加快开发高附加值、高技术含量的终端消费产品,扩大精深加工产品规模,增加精糖、绵糖生产比重。推进高效清洁生产,加强蔗叶、蔗渣、糖蜜、滤泥、酒精废液综合开发,稳步推进糖纸一体化利用,促进企业提质增效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筛选10个蔗糖加工项目作为省级重点扶持对象,切实增加蔗糖产业实际投资量,尽快形成新的产能和效益。

 

(七)流通平台搭建行动

大力推进食糖物流现代化建设,加强食糖信息平台建设,完善现货销售、电子商务批发销售和期货销售相结合的营销体系,鼓励制糖企业应用现代营销方式,建立稳定销售渠道和网络,扩展食糖销售区域和应用范围,不断扩大市场份额。支持龙头制糖企业与国内主要用糖企业产销对接营销模式,逐步提高高端客户的销售比重。力争在2015年前,建设完成昆明中央储备糖库项目。

 

(八)专业协作助推行动

大力发展甘蔗农民专业合作组织,提高甘蔗生产组织化程度。通过资金、信贷、项目、人才培训等方面扶持引导,促进甘蔗专业乡、专业村、专业组、专业合作社和互助组发展,大力推广“公司+合作社+基地+农户”等多种经营模式,加大农机合作组织组建力度,提升产业专业化、机械化、规模化水平。鼓励和支持蔗区土地合理流转,通过租赁、合作、入股、互换、转包、转让等多种方式,促进土地向甘蔗种植大户和甘蔗专业合作社适度集中。到2015年,由专业合作社提供的甘蔗原料占70%以上。

 

四、创新4大发展机制

(一)创新财政投入机制

省财政每年安排资金5000万元,34个基地县和所在州、市两级合计按照1:1配套,建立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,主要用于制糖龙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,蔗糖产业循环经济开发,甘蔗新品种科技研发。省直各部门涉农资金在保持渠道不变的前提下,合理划分一定资金用于发展蔗糖产业。有关州、市、县、区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,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。

 

(二)创新以工哺农机制

建立制糖企业反哺蔗农新机制,构建企业服务蔗农服务体系,突出抓好制糖企业“第一车间”建设。制糖企业每年按照每吨甘蔗提取30元的标准筹集甘蔗生产扶持资金并由企业支配,筹集标准视产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,主要用于甘蔗生产所需化肥、农药、地膜、良种、蔗区道路建设、机械化应用等方面补助,对甘蔗专业合作社和互助组进行扶持、奖励。

 

(三)创新利益联动机制

加快建立甘蔗生产与制糖企业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价格管理机制,进一步完善甘蔗收购价与食糖含税销售价联动机制,蔗糖挂钩联动价视同甘蔗收购价组成部分,由物价部门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农业、财政、国税、审计等部门审定。坚持“谁投入、谁受益”的原则规范蔗区市场秩序,推动产业健康发展。

 

(四)创新食糖储备机制

加快建立省级食糖储备制度,强化食糖市场调控,稳定市场运行,保障消费需求。按照“政府调控、企业储备、银行贷款、基金扶持、市场运作”的原则,由省发展改革委、商务厅、财政厅牵头研究方案,建立省级地方食糖储备制度。完善储备单位招投标制度,建立食糖存储补贴机制,保持市场稳定。

 

五、强化8大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产业组织领导

蔗糖产业发展,要突出加工企业带动作用。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履行蔗糖产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能,负责对全省蔗糖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工作,重点加强对基地县和龙头企业的指导,完善蔗糖产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,组织实施蔗糖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。建立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,省发展和改革委、农业厅、科技厅、水利厅、中低产田地改造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召开会议,研究协调蔗糖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。严格责任考核机制,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要与糖料重点基地县签定责任状,省政府督查室要把蔗糖产业发展纳入农业产业化督查事项进行督查。要注意充分发挥省糖业协会的组织、协调、服务和监管作用。

 

(二)落实各项扶持政策

切实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优惠政策。制糖企业研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%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%摊销。制糖企业提取的甘蔗生产专项扶持资金包括补贴农民的种子、植蔗补助、化肥、农膜、农药等费用,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据实扣除。蔗农购买用于甘蔗生产的农机,制糖企业购买直接用于甘蔗生产用的农机,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补贴政策。国土资源部门对新布局的制糖加工企业、延伸产业链项目和现有企业技改所需用地要予以优先审批,有关费用按照现行政策标准低限执行。

 

(三)强化人才队伍建设

采取培养、引进、合作方式,加强蔗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。支持制糖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、高职院校开展人才培养合作,在职业院校开设蔗糖专业,培养蔗糖专门实用人才。有关州、市、县、区要加大人才引进力度,重点引进甘蔗良种培育、病虫害防治、加工流程优化、制糖企业副产物延伸利用等方面人才;对我省蔗糖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、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人才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 

(四)提高通关便利水平

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为甘蔗和农资进出口开通“绿色通道”,简化手续确保畅通。金融部门要为制糖企业跨境贸易提供便利化服务,交通运输部门要将甘蔗运输纳入“绿色通道”目录,铁路部门要对食糖出省在运力等方面给予支持。商务、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积极支持发展境外替代甘蔗种植,争取国家在甘蔗进口配额方面给予倾斜,甘蔗种植所需有关物资出境和甘蔗运回国内加工给予通关便利。

 

(五)加大金融支持力度

加大蔗糖产业信贷投入,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制糖龙头企业纳入农业专项贷款范围,给予重点支持。充分发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“银企联席会议”制度和省糖业协会与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、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等金融部门信用合作机制作用。加快蔗糖产业投融资担保体系建设,健全风险补偿机制。支持有条件的制糖龙头企业上市融资,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债券、中期票据等企业债券。

 

(六)增强风险防控能力

进一步完善政府财政、保险公司、龙头企业、蔗农四方参与的政策性甘蔗种植保险机制,在现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保险范围和覆盖面。允许保险企业从经营利润中扣除一定比例的保险准备金,因政策性甘蔗保险出现的亏损允许实行税前扣除,参与政策性甘蔗保险的蔗农优先给予融资担保、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。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性甘蔗保险再保险机制。

 

(七)完善质量服务体系

加快推进蔗糖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。加强蔗糖良种种植、产品加工、包装、运输、销售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建设,鼓励和支持制糖企业进行无公害蔗糖、绿色蔗糖、有机甘蔗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,积极申报知名商标、注明商标、驰名商标。建立完善从生产到市场的质量监管可追溯制度,加强执法监管。制定红糖质量标准,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,制止非法小机榨扰乱生产经营秩序。

 

(八)形成产业发展合力

省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支持蔗糖产业发展。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蔗糖产业发展的规划协调,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蔗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督管理,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对制糖重点企业技改、工业园区的支持,农业部门要加强种植规划管理、推广甘蔗良种良法和生产新技术应用,科技部门要加强甘蔗新品种选育、新产品开发、新技术创新。水利、扶贫、商务、供销、质监、农业综合开发、中低产田地改造等部门,要结合自身职能支持蔗糖产业发展。

 

 

 

云南省人民政府

2013年6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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